2006-04-14

論黨政合議的問題

黨政合議的提出,根本不是新發明。各種小組的嘗試,從民進黨執政後不知道試過幾次了。 這,是歷史的事實!


民進黨集體決策的制度性設計,其實就是中常會。這次黨提出來的的建議被間接性駁回成健全中常會功能,就是黨工辛辛苦苦準備、推銷黨政合議二個多月的結果?

先談中常會。
(一)中常會裡中常委的組成和黨員大戶息息相關。這個部分必須檢討,因為這涉及到「中常委代表性」的問題。中常會到底能否代表各階層民進黨員的聲音?
(二)民進黨到底是黨主席制、中常會委員制、還是秘書長制?這涉及到以下會談到的一個問題。黨主席的政治主張和對黨機器的領導,到底必須基於中常會的合議、同意和合意?還是黨主席可以不需要接受中常會的權力制衡?如果黨主席可以規避黨內集體決策(合議)的制度性規範,又如何能期望去推動府院黨黨團的集體決策?

再談黨政合議的本身。
(一)第一個問題:黨政合議是為了權力分享?還是集體決策集體負責?黨政合議本質上是要對政治權力行使作規範,但是任何政治權力的規範和制衡,都需要有權責相符的設計。這裡面,黨主席的角色到底是什麼?這是要說清楚的。是代表黨意?是單純的會議召集人?還是只是為一個「天王」的政治備位位置?
(二)第二個問題:要搞黨政合議,游錫堃必須清楚的知道他的權力來源到底是什麼?是來自陳水扁的支持?是來自黨員直選的選票支持?還是派系(和接班)權力槓桿的空隙?今日黨主席的黨政合議案會被撤回,就是一種搞不清楚狀況的荒謬。今日的民進黨在理論上和實務上能不能約束從政的總統和行政院長?如果是翁金珠當選黨主席,依照她那時候的政治主張,她會因為黨與府院不同調,就乖乖的閉嘴嗎? 應該是不會。因為翁金珠會認為她的政治權力來源是基於黨員直選。游錫堃這次的黨政合議案被打回票,不就是凸顯了他對自己權力來源認識錯誤的尷尬嗎?還有一種解讀是無關認識的錯誤,而是他的政治權力來源在「操作上」本來就是基於扁的支持和派系的妥協。
(三)第三個問題:合作除了談集體決策外,也必須談分工。今天黨搞政策被院譏為「撈過界」是很正常的。行 政院會感謝黨的政策辯護嗎?應該不會,因為行政院本身直接控管政策辯護總比外包還好。再來,行政院會感激黨對政策的不同意見嗎?當然不會。辯護都敬謝不敏 了,還會期望黨再來製造麻煩?黨政合議案只會增加府院黨的開會次數,花掉更多時間和人力做準備和討論,一旦有衝突又會是媒體的素材,凡此種種,黨政合議案 在現在的環境裡,注定會增加成本和負債,有誰會樂觀其成? 黨現在要想的是,要作什麼事,才不會造成資源時間和人力的浪費。

綜言之,黨政合議案的提出沒有作可行性評估和政治判斷。黨政合議之所以不能成功,除了黨主席對自己權力(權威)來源的尷尬(有所待亦有所恃),也來自民進黨集體決策傳統的流失。 為什麼在提出黨政合議案之前,不好好的分析和理解以前嘗試的幾次平台設計是為了什麼原因導致了失敗?這種簡單的功課都不做,也難怪會出師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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