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1

19950610 台獨運動新世代綱領(1995)

台獨運動新世代綱領


【1995 年 6 月 10 日】

第一條,台灣獨立不是什麼神聖的使命,而是務實的政治主張。

自從國民黨反共復國的神聖使命「破功」之後,請不要再創造新的神聖使命。台灣獨立,不是新的神聖教條,更不是什麼台灣人的天職,而是台灣人民追求自由自主、保障民主政治、掌握自己對社會應該如何改變的權利的一個條件與前提。

第二條,台灣獨立不是因為台灣人四百年來受到外來政權的壓迫。也不是基於台灣人對中國的仇恨恐懼;台獨不是對過去的反彈,而是對未來的展望。

五千年中國史觀,不是台灣人的史觀。但是四百年的史觀,也不是全體台灣人的史觀,只是第一批福佬人移民的部份史觀。新的台灣人史觀,是多元的史觀,從幾千年(原住民)、四百年到一兩百年(部份福佬人、客家人)、五十年(「外省人」),都是台灣人史觀的面向。

台灣人受到外來政權的壓迫與中國的威脅,為了逃避暴政而追求台獨,只是台獨的消極理由。逃避暴政而建立的新國家,未必不會在內部建立新的暴政。掌握對自己的社會,應朝何種方向改革的權利,不受武力幹預,這才是台灣獨立的積極理由。

第三條,台灣獨立不是唯一的政治目標,而是為了實現社會改革理想的途徑。

台灣人民沒有一個獨立的國家,的確很悲慘。但是世界上許多獨立的國家,境內的國民,過著比台灣人民悲慘一百倍的生活。獨立不能解決一切問題。追求台灣獨 立,是為了能夠在儘量排除外力直接干預之下,讓台灣人民自己決定社會應該如何改變,換言之,是為了實現民主政治、平等社會、多元文化等等政治理想的途徑, 更為了每一個人的實際生活的真實改善。

第四條,台灣獨立運動不能統攝一切政治社會改革運動。

有些人說,教育改革、社區文化也是台獨建國運動,這種說法沒有太大的意義。有許多社會改革者並不完全認同台獨,但並不影響他們工作的價值。先進國家也有環保、婦女等社會運動,難道我們能夠說,這些運動是美國、德國獨立建國運動的一部份嗎?

第五條,台灣獨立不一定以「台灣」為國家的名稱,國號、國旗、國歌的變更,不是台獨運動的主要目的。

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最好能名實相符,以台灣為國家的名字。但是當國際現勢不允許時,應當接受暫時以其他名稱,維護實質獨立的成果。

我們知道,台灣的名稱,事實上也不能令兩千一百萬「台灣」人民接受。民主進步黨在金門的候選人,把黨旗上的台灣圖案,改成金門地圖的圖案,在演講時也不能口口聲聲說「咱台灣人如何如何」。這個例子是要說明,不要以為用台灣的名字,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如果為了維護目前的獨立,或為了避免造成國內族群疑慮對抗,而妨礙國民共識的凝聚,即使不用台灣的名稱,都可以暫時性的接受。至於「八菊旗」、「台灣共和國」甚至所謂「台灣國國歌」,只是一部份台獨運動者的主張,不代表全體台獨運動。

第六條,台灣獨立運動可能將不再只是反對運動,而是國家的整體目標。

過去,台獨運動是對抗國民黨的運動,因為正如民進黨黨綱第一條所說,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

經歷 1996 年 3 月,台灣獨立的現狀,直接面對中國的威脅。中國的文攻武嚇,打破統派的幻想,使台灣朝野各黨派都趨近於維護台灣主權獨立。自此,台獨運動從一個在內部對抗國民黨的運動,進入新的階段,成為一個全台灣一致在外部對抗中國與國際壓力的運動。

過去內部對抗階段,台獨運動可以用百分之二十的少數人,對抗同為少數的國民黨統治集團。在現在外部對抗階段,台獨運動必須擁有全台灣百分之九十的絕對多數 民意,才能在國際上對抗中國的壓力,打破中國宣傳的台灣人民支持統一的謊言。所以台獨運動不能再任意將別人打成統派、中國代言人,必須真實地面對其他黨派 的主張,找出共同有利於台灣獨立的部份,並且將其他黨派導向實質上追求台獨的方向。

當台獨不再只是反對運動的訴求,當台獨成為多數台灣人民接受的整體國家目標,這表示台獨主張已經成為主流意見。台獨是台灣整個國家的運動,就不再只是內部的反對運動。因此台獨團體在內部扮演的不再是對抗者、受迫害者,而是監督者、推動者,甚至主導者。

第七條,台灣獨立可以不在民主進步黨或台獨運動團體的手中達成。台獨運動的成功與否,與民主進步黨的執政與否,沒有必然的關連。

當台灣獨立的主張,必須是而且已經是民意的主流,各黨派就必須以實際做法向人民爭取支持。民進黨必須能保證在安全與和平的前提下,把台灣向完整的獨立方向 推進;或在中國的強力威脅下,保障台灣現有的獨立與安全,如此民進黨的台獨政策就能獲得人民的支持。這就是民進黨應該努力的方向。如果民進黨不能體認這個 務實的方向,人民就會把台獨的任務,交付給其他值得信任的黨派。民進黨如果要親手完成台獨,就要務實地保證和平與安全。否則,台獨可能在其他黨派執政下達 成。

台獨運動的目標,是超越民進黨執政的目標。因此只要台灣獨立的各個步驟,能夠在民主程序之下,和平而安全地達成,例如公民投票,或加入國際組織,即使在其他黨派執政之下達成,我們也願意接受。

民進黨即使不執政,仍必須以在野力量,推動台獨運動,監督政府往台獨方向努力。前主席施明德說「民進黨即使執政,不必也不會立刻宣布台灣獨立」,總統提名 人彭明敏說「如果當選總統,會宣布主權範圍,不必宣布台獨」。我們認為這是務實的說法。民進黨即使立刻執政,也不可能立刻宣布台獨。第一,黨綱規定要經公 民投票,如果公投否決,民進黨即使是執政黨,也要接受現有國號。第二,國際局勢不可能允許台灣立刻宣布獨立。第三,台灣獨立是一個不待宣布的事實。

但即使不宣布台獨,民進黨就沒有執政的理由嗎?基於民主政治政黨輪替的原理,民進黨執政仍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目標,這不是因為民進黨多麼完美,必須執政,而是因為政黨輪替才能建立真正民主制度。這也是民進黨長期被台灣人民支持與期待的理由之一。

第八條,台灣獨立運動以凝聚兩千多萬人民的國民意識與認同,為基礎與優先目標,因此應該推行社會的大和解。沒有大和解,就沒有台獨運動。

台獨運動從過去內部少數互相對抗,轉變為凝聚內部絕大多數,共同對抗外部的運動。在此階段,全體兩千一百萬人民的國民意識與認同,是台灣獨立的真正堅實基 礎。凝聚這樣的意識與認同,是台獨運動最優先的目標。為了這個目標,台獨運動必須破除族群歧見以及少數族群的疑慮,消除階級強烈對立的可能性,因此應該進 行社會的大和解。

沒有社會的大和解,就沒有台灣人民共同的意識與認同,就沒有台獨運動。民進黨的大和解做得不是不好,而是不夠。社會的大和解,就是讓社會上所有的少數、弱 勢,在整個共同體之中,都能獲得充分的尊重與照顧,都能得到公共資源的分享權利,唯有如此,才能讓少數與弱勢,也能擁有共同的國民意識與認同。

如果勞工受資本家壓榨,如果原住民受漢人迫害,如果女性受男性不平等對待,沒有理由要這些少數與弱勢者,來認同一個多數與優勢者統治的國家。因此社會的大和解,必須以促進族群和諧、縮小貧富差距為目標。

第九條,台獨運動是一個團結的運動,不是分化、打擊的工具。台獨運動沒有正統性之爭。

既然台灣獨立是台灣的出路,是國家的整體目標,台獨運動就應該是一個團結全民的運動。因此台獨運動沒有正統性,所有推動或維護台灣獨立的力量,包括民進黨各派系以及各運動團體,不應以台獨正統自居,用台獨不台獨來打擊異己,將台獨作為權力鬥爭的工具。

台獨運動不再是悲情、苦難的抗爭。台獨運動不會再有過去壓迫時代產生的烈士、英雄。無奈有部份人還想做英雄,於是以台獨正統捍衛者自居,製造出許多新的假想敵,動輒批判別人背叛台獨。我們同情這種心態,但決不認同這種做法。

第十條,台獨不是民主進步黨或任何團體黨派的私產,而是台灣人民的公共財。

既然台獨是國家整體目標,民進黨就不能以台獨主張,來做主要、唯一的政黨區隔,因為將台獨劃歸己有,恰好使台獨不能為其他政治力量所接受。當其他政黨實質 上接受台獨主張,民進黨仍繼續以台獨做唯一區隔之時,為了強調區隔,民進黨將使台獨主張越趨極端化、狹窄化,聲稱只有某種主張才是台獨,其他都是統派。這 種發展將使民進黨的台獨主張越來越不務實,也將使台獨主張背離群眾的認知與需要。

民進黨必須發展新的政黨區隔,民進黨必須走向更年輕、更清廉、更具進步性、更具前瞻性的轉化,成為一個能夠領導台灣未來的務實台獨、社會改革政黨,在打擊 黑金、保障弱勢立場上,與國民黨政權對抗,與新黨競爭。這是以全台灣未來思考的格局,也是為台獨運動與民進黨發展思考的格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