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1

19990501 1997-1998台灣勞動人權報告節選(勞權會1999)

1997-1998台灣勞動人權報告節選
勞動人權協會
1980年代的工潮


工人運動離不開工人的組織,工會的形成與運作本身就是工運的重要環節,特別對于工人運動還相當不成熟的台灣而言,工會的重要性相對的提高台灣的工會組織, 依現行工會法的規定,凡受雇勞動者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且年滿十八歲者,不論公私營事業單位,都應該組成工會,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在八○年代台灣戰後首次 大規模工潮興起以前,大致上只有公營事業部門在官方的主導下成立了工會,私營企業特別是產業部門,僅有少數廠家組建了產業工會,而且多半受制於資方和國民 黨,此外就是非產業部門的職業工|,儘管數量遠大過產業工會,但此類工會的性質是由零散受雇者組成,在工人運動方面并不具有多少影響力

這種局面,在八○年代中期由于全省性的工潮,才得以扭轉。長達三年左右(1987~1989年)的工潮,概括地說,包括了三個方面:根據勞基法要求調整勞 動條件(主要是工資與工時)、年終獎金的調漲與固定化、工會自主化。伴隨工會自主化曰號的響起及運動的開展,許多新的由勞工發起的工會如雨後春筍般的誕生 了,還有許多原本被資方或國民黨操控的工會,經由改選而被勞方奪回了主導權。經過這次工會自主化運動的洗禮,台灣的工會組織算是更換了一幅面目,工人運動 在自主工會的領導下,可謂踏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不過這種景觀在一段時間之後,特別是在1989年遠化(遠東化纖總廠)產業工會的合法罷工遭到官資聯手和警察大規模的鎮壓以後,全省大大小小的自主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在工潮中雖有增加,但自主性一向欠缺)的自主性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有萎縮和衰退的跡象。

在探討萎縮的根源和分析衰退的原因之前,我們必須清楚的看到,由于長期戒嚴的因素,統治當局為發展台灣資本主義,以政治強權壓制勞工運動的發展,其結果不 僅造成勞工運動歷史中斷,工會幹部也喪失掉以勞工階級的政治、思想認識來發展工運。于是我們看到,在工運長期無法順利發展的背景之下,解嚴後所興起的工 潮,固然促成戰後新一波的自主工會運動的發展。而一旦解嚴前後那段整編的過渡時期結束之後,官資方聯手打壓實力根基尚不穩的工運時,工運又再度陷入低潮。 但是,如果我們從全台範圍來看陷入低潮的原因,除了勞工階級和官資聯合體的力量對比懸殊的因素外,泰半原因即是,初期的工會幹部由于歷史的因素沒有以勞工 階級的政治、思想上的認識來指導工運的發展,也就沒有辦法從思想上、政治上的認識來瞭解工運發展的困難性、艱苦性;更無法從整個勞工階級的發展前途來思索 工運的發展方向所致。

其餘的可以歸納如下:首先,日久生頑,工會幹部在嚐到權力滋味之後,逐漸淡忘了爭取自主過程中「鬥爭的艱辛,日益失去了當初的鬥志。其次,工會幹部在比較 獲得資方的尊重情況下,逐漸浸淫在職位的虛榮之中,同會員群眾距離拉遠,產生了失去群眾性的異化現象。再次,工潮的熱頭在遭到遠化大罷工受挫的打擊下(那 次大罷工是八○年代工潮的最大也是最後一次的全省工運力量同資本家聯合體及資產階級國家的對決),各工會普遍瀰漫一種從積極轉變為消極,從進取轉變為保守 的氣氛。當然,在消極、保守的低壓氣氛下,工人運動并非全然沒有發展,至少,遠化罷工被鎮壓的教訓以及其他幾件罷工遭到挫敗和法辦的經驗,在在讓廣大勞工 看清了資本家及受其支配的國家(政權)的頁面目,認清了自身在台灣這種政治經濟結構中的真實處境(雖然尚未能全然體認工人階級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之間的關 係),這樣的認識或多或少提昇了工運的層次,為往後的產業工會獨立路線(自官方的縣級或更上級總工會獨立出來,且與職業工會有所區隔的一種運動),以及 「全國」產業總工會的籌組,提供了前提條件。


1990年代的工運


整個九○年代的台灣工運和八○年代相比,呈現明顯的萎縮情勢,至少在抗爭性格和戰鬥氣質方面,大不如前。大致而言,八○年代的工潮在遠化大罷工遭到無情鎮 壓以後,宮方和資方便乘勢向工會和工人灌輸「階級和諧論」的濫調四處宣揚激進抗爭的員面作用,詆毀工運中的積極工會幹部,醜化工運知識份子,在這種有計 畫、有組織、有系統的「勞工教育」攻勢下,廣大的工會幹部和工人群眾,一時間,從積極嚮往和支持激進行動,轉變為普遍排拒和抵制任何具有戰鬥性質的工運行 為。曾經在八○年代工潮廣泛展現的那種無視老闆和官員權威的氣魄,突然消失了;面對警察敢于怒目相向,厲聲喝叱,無懼衝突的勇氣,忽然不見了。代之而起的 集體行為是,時時提醒要「溫和」,處處要求「不越沃」,談判講究理性,對待警察考究「禮貌」,九○年代的工運就是在這般的自我克制和自我要求下,艱難地超 越前行。如果說有什麼例外,那大概只有曾茂興率同聯福製衣一千工人集體臥軌,阻斷鐵路運輸那一次。至于有一個時期經常採用的砸雞蛋,則早已儀式化,不具任 何威嚇或施壓性質了。

整個九○年代的工運相貌,基本上回復到八○年代工潮以前的「勞資爭議」形態,不復具有「勞資衝突」和「階級衝突」的意味(八○年代的工潮在一定程度上,確 實給人一種「勞資衝突」的印象和「階級衝突」的氣息),所不同的是,經過八○年代工潮的洗禮,九○年代的「勞資爭議」,更能呈現工人在爭議過程中的自主性 以及對法律的成熟運用,這同這個時期工運普遍強調「依法爭議」的基調,當然有連帶關係。許多爭議事件都是「個案」性質,縱使相關工會或工運組織的聲援動作 仍時有所見,但是多半是象征性質,對資方、官方和警方根本不起壓力作用。「勞資爭議」的這種孤立化現象,相當程度表現了工人團結意識的消退和工會本位主義 的高漲。這兩種相反的趨勢,都同上述抗爭意識的萎縮和戰鬥意志的消沈有緊密的連繫關係。

在九○年代中,每年一次的「秋鬥」和偶而夾雜舉辦的「春鬥」以及「五一」活動,似乎代替了團結抗爭,成為人們曰中的「工運」。不能不說「秋鬥」、「春鬥」 和「五一」活動,具有一定的延續工運杏火的作用,但無論如何,例行的活動不能取代日常護生在生產領域和勞動過程的勞資矛盾及由此引護的勞資衝突,也不能等 同於工運,這是我們必須樹立的認識,沒有這個認識,工運恐將淪為曰號,特別是例行活動一旦儀式化,更有這種危險。應該指出,工運的本質就具有日常性和鬥爭 性,只不過經常是通過集體的和特定的積極行動,諸如抗爭、示威、罷工等行為而具體的體現巴來,只要失去這種本質,就談不上什麼工運。


籌組全產總運動及反對公營事業民營化運動


九○年代的後期,在工運一片低潮情勢下,產生了產業工會爭取獨立聯合體的運動,這個運動的起點是在台北縣,之後在各縣市醞釀,相繼組成了地區性的「產業總工會」,接著又打算擴大為「全國性」的產業總工會,于是就有了籌組全產總運動的開展。

這個運動的原初動機有二:其一是將自主性產業工會的聯合組織區別於一般職業工會的聯合組織;其二是將自主性產業工會自原屬的體制內各級總工會獨立出來。由這二涸動機可以看出,運動的出護點是想擺脫工運的結構性侷限,為工運走出長期的低潮局面創造有利條件。

本來各地區自主產業工會,有一部份組成過一個聯合組織,此即沿襲自八十年代工潮期間創建的「自主工聯」,但這個組織一則成員有限,而且內部運作日久僵化, 生機黯然;再則組織的動能隨同八十年代工潮的式微,呈現一併停滯的現象。長時期以來,各地區自主產業工會實際上是依賴非正式的和鬆散的聯誼活動在維繫關 係,互通聲息。

從運動的觀點來看,從組建地區產總到全產總的籌備工作,這個過程本身就是新時期的工運。這個運動標誌了各基層自主產業工會在長期的無力感之後,極思突破沈 悶氣氛,匯集既有力量再出發的一種自覺和行動。很明顯,他是從九十年代工會和工人的實際狀況和現實條件出發的,而且也只有從實際和現實著手,才可能促成這 個運動。目前最重要的事,也是全產總籌委會正在積極推進的工作,即是讓全產總按預定進程順利成立,任何試圖拖延時日或改變組織性質或擴大組織對象的意見, 都是無視這個運動的原初動機和脫離現實的不切實際主張。任何一個運動,不論是突發的還是有計畫的,都有它形成的條件和一定的進程也就是說有它自身的內在發 展規律,不是可以任意加以改變的,違反這個規律,對運動的發展只會產生員面作用,不是削弱運動的槓極性,就是造成運動力量分散,組織鬆散,甚至可能導致運 動本身虎頭蛇尾,有始無終。

在全產總的籌組過程中,大家都會承認,除了地區性的產總之外,公營事業的大型產業工會在參與籌組全產總的運作中,也發揮了相當大的促進作用。這個情況同這 類產業工會的反公營事業民營化運動是分不開的。參加全產總籌委會的公營事業產業工會大致有二種類型:一種是工會內部較有共識,步調一致;一種是工會內部有 派系問題,意見紛歧。可以發現,無論前者或後者,都是積極反對公營事業民營化而有較高自主性和行動性的大型工會這一點清楚表明,凡是已被民營化的原公營事 業產業工會,它們的自亨性質和運動性格也己相對的弱化,這應該是這樣的工會對參加全產總籌組工作意願不高的原因。


關于工運路線問題與工人階級運動


真正關係到全產總成立以後的發展及整體台灣工人運動前景的重大問題,還不是我們上面所表述和分析的那些問題,而是長時期以來存在於工運中的路線問題,這個問題若不能獲得適當解決和取得相應共識,必然會阻礙台灣工運的進一步發展。

關于路線問題,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工會主義問題


工會和工運是什麼關係?在戰後台灣工運的發展中,迄今沒有完全釐清。戒嚴時期在國民黨的政治高壓下,工會被富成勞資之間的「橋樑」,實則充當宮署和資本家 控制工人的工具。八十年代的工會自主化運動以後,工會的職能具有二重性,既是工運發動機,又是會員心目中的福利機構,在大多數情況下充當後者的角色,只有 在不得不抗爭時,才具有前者的作用。總之,「工會就是工運的組織」這種觀念,并沒有在廣大勞動者的頭腦中建立起來。

部份具有積極性和戰鬥性的工會,雖然意識到工會的這種運動性質,卻又限于「工會主義」的格局之中,工會主義的思維傾向,導致多年來的台灣工運始終局限在強 調工人和工會的「自主性」這個框架裡。工人運動是以勞動者及其組織為「主體」,這是不爭的道理,但這指的是階級對抗中的整個工人階級而言,不能誤解為工人 運動過程中的參與者和組織體就是「自主的主體」。

錯誤的強調「自主性」的第一個惡果,就是使工人和工會易於滋生個人主義和本位主義,嚴重妨礙團結,不利形成共識,難以一致行動。更壞的一個結果是,工會作 為工運的組織,在工會主義的引領下,必將使工人運動最終仍是在既存體制的規范內打轉,因為工會本身就是這種既存體制的產物,錯誤的自主觀只會使自身到頭來 爭取到的仍不過是「體制內的自主一」,不可能為工人階級爭取到真正的當家作主。在資本主義體制下,勞工同資本家的利益對立,是這種體制的內在本質,根本無 從調和,因此,所謂「工運」,其實是工人階級運動,是工人階級對抗資產階級,爭取當家作主的集體行動。工會主義的「工運」只有「工人」沒有「階級」,這樣 的工運不可能為台灣的工人階級找到出路。


第二,「唯法主義」問題


我們在前面曾提到近年工會幹部在勞資爭議事件中,對法律的掌握,特別是對勞動法規的了解和運用已相當成熟,這是進步的…面,但這個現象的另一面卻突出的表 明了工人運動對法律的依賴愈來愈強固,以致在工會間普遍形成一種「唯法是從」的保守風氣,這種「唯法主義」已經嚴重侵蝕了工運的戰鬥性和鬥爭性。

我們應當警覺「唯法主義」在勞資爭議或衝突中所造成的困擾和阻礙,有太多的例證已經為我們指明無論在靜態的爭議過程或動態的抗爭迷程中,對法律的信守和依賴,不僅肇致工人群眾抗爭熱情的降溫,也使已方陷入被動和挨打的處境,在多數的情況下,最終結局就是走向失敗。

說起來,「唯法主義」在工運中的形成,具有內在矛盾性,所有的受薪勞動者都知道現行的法律體系和良有的法權關係,基本上是有利于資方剝削勞方的,但同時又 執著於依法行事的遊戲規則,期望從中爭得起碼的公道和少許的利益,富這種卑微的原望也經常落空時,剩下的往往只有自怨自艾和相互責怪。這是一個在近年的工 運中一再反覆的「怪圈」,罪魁禍首其實是「唯法主義」。

細究「唯法主義」的產生和形成同八○年代後期以來在台灣知識圈和媒體界蔚然成風的形形色色「後現代主義」思潮脫不了干係。台灣工運在這種思潮的直接或間 接,有形或無形的影響之下,對群眾性「直接行動」的性質和作用,日漸從「對抗性」滑向「謀略性」,從「運動戰」滑向「陣地戰」,從「付出代價換取果實」滑 向「避免犧牲小輸為贏」,以為這樣的行動綱領才能適應工人群眾的現實情況,才能發展工運。沒錯,這種思潮引領下的工運路線的確「適應」了廣大勞動群眾的現 實情況和保守)心態,怛也為「唯法主義」的產生和形成培育了基因,輸送了養料。

對「唯法主義」批判,并不表示崇尚「違法主義」,而是提醒工會幹部、工運份子和勞動大眾千萬不要忘記「戰鬥比法律更重要」這一條原則,南韓、西歐各國,以 及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工人運動在多數時候都是依靠這條原則辦事的。「唯法主義」和「違法主義」兩者之間并非一刀切,非此即彼,而是要認識到「唯法」與「違 法」之間的既矛盾又互補的辦證關係,如何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對既有法律規范區分出有利于己和不利于己的條規內涵及操作形式,妥善加以運用,分別制訂出 「法律鬥爭」和「行動鬥爭」的時機、策略與手段才是國際工人運動在長達百餘年的勞資衝突和階級對抗中,累積勝利和失敗的經驗與教訓所找出的一條正確的工運 路線。


第三、左派或右派問題


台灣的工人運動在戰後,特別是冷戰和白色恐怖時期以後,原無什麼左派和右派的路線問題,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之內,台灣的工會組織只有右派沒有左派(正因 為如此,當時并沒有工運可言)。直到1985年5月1日,「夏潮」和「新潮流」二個知識份子集團中的部份人士合作組建了台灣第一個工運組織「勞工法律支援 會」(簡稱「勞支會」,後來歷經改組和改名,現名「勞工運動陣線」即「勞陣」),才為當時尚在萌芽階段的戰後第一波工潮注入了「左」的色彩,但這個「左」 僅僅是相對于此前和當時的右翼主流工會而言的,也是相應於當時的台灣社會現實情況而言的,自然還不能同國際一般所稱的「左派」相提并論,儘管如此,這一個 知識份子集團,特別是「夏潮」,幾乎早已被公認是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統派團體,而「新潮流」這個新生獨派知識份子集團除了一、兩個人例外,主要是由「自由 派」組成。同「夏潮」合作的「新潮流」人馬中,仍以「自由派」屬多,但也有主張社會主義的個別人物參與其中,而且在「勞支會」創建初期成為堅持和「夏潮」 人馬合作并淡化「新潮流」獨派理念的主要人物。

此後,當「夏潮」的人因為籌組工黨而退出「勞支會」,而「新潮流」的自由派也在幾次同工會幹部成員和年輕知識份子成員之間的路線爭議之後,實質上也退出了 這個組織,可以說,在「勞陣」時期,這個組織的「左派」色彩相對而言比以前濃了一些,雖然仍堅持「台獨」主張,但在工運中并不公然叫嚷。

另外,在九○年代時期形成的「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簡稱「工委會」),在「後現代主義,的「新左派」思潮的影響和指導下,也以「左派」姿態活動於工運 之中。儘管有時候「工委會」并不承認受到「後現代主義」社運思潮的影響,但從他們的思維邏輯和行動準則來觀察,客觀上不能不說是沿著「後現代主義」的社運 和工運路數在發展。

由「勞陣」分裂出來,近年主要在南部的工運中發展的「紅燈左轉」,顧名思義是主張走「左」的路線的工運組織,外界有一些人也這麼看待他們。「夏潮」系統的 人在工黨分裂之後,另組勞動黨和「勞動人權協會」(簡稱「勞權會」),一項被視為左派色彩最濃的統派集團,實際上,勞動黨在黨綱中就明言自己主張社會主義 和兩岸統一。

目前這「三派一支」(三派指「勞權會」、「勞陣」、「工委會」,一支指「紅燈左轉」,因其係自「勞陣」分裂而來),就是台灣工運界乃至社會上公認的左派工運組織。

這「三派一支」過去在工運中經常明爭暗鬥,最近幾年由于體認到「存異求同」的重要性,以發展出不錯的合作關係,有目共睹。但這絕不表示彼此間在理論認識與實踐路線上的差異就無須爭論了,這完全是兩碼事,我們大家應巳成熟到「合作無妨爭論,爭論無礙合作」的程度。

「三派一支」固然都被視為「左」,或自許為「左」,但究竟什麼是「左」?「左」的客觀尺度是什麼?是不容馬虎胡混過去的事,在我們看來,釐清「左派」的基 本定義與客觀尺度,無疑將有助于彼此間從「存異求同」進而為「求同化異,,并為未來工運路線的統合奠定必要的討論基礎。「左派」一詞按其本來意義而言,指 的就是社會主義思想和運動,就思想層面而言主要是反對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就運動層面而言主要是反對資本主義體制和資產階級民主。根據這種思想和運動的要 求,在具體實踐上就體現為工人階級運動,因而所謂「工人運動」其實就是社會主義運動。當然,這裡所說的僅僅是社會主義和左派的一般定義,更嚴格的社會主義 和左派的定義,指的是馬克思主義,也就是必須提昇到哲學的高度及歷史和世界觀的高度,以唯物史觀和唯心史觀來區分左派和右派。

我們在前面曾指出「後現代主義」思潮和運動對台灣工運和社運的員面干擾,提出這種批評并非無的放矢,而是就這種思潮和運動的核心理論及實戰效果做出評價的。

「後現代主義」起源於60年代全球左翼學生運動,特別是西方左翼學運受挫之後,所引發的一股號稱激進實則反動的思潮和運動。眾所周知,60年代的學生和工 人對資本主義體制的反鈑,在很大程度受到中共文革、反越戰及古巴革命的啟發和激勵,并以馬克思主義作指導思想的一次造反運動。因此,「後現代主義」在哲學 和政治上的敵人,與其說是資本主義不如說是馬克思主義,也許更貼近事實。

「後現代主義」的理論核心即在于突出事物的「差異性」,強調「差異性的平等性」,主張「頁理的多元性」,認為「真理」不僅不只有一個而且所有真理都是平等 而無可取代的,不難看出,「後現代主義」在世界觀和歷史觀上採取了「認識論的無政府主義」,從而導引出否定「階級理論」的所謂「從階級撤退」的撤退主義工 運和社運理論,根據這種理論而實踐的工運和社會,會錯把「虛無主義」說成「激進民主」來看待,就不是偶然的事。同時,西方在「後現代主義」影響下產生的什 麼「新左派」、「新社會運動」、「新中間路線,等等,在台灣的工運、社運和政治角逐中也可找到亦步亦趨的學舌者。

事物的「差異性」不容抹煞,也抹煞不掉,但絕不是「後現代主義」所認知的「唯差異主義」。事物有「差異性」一面,也有「同一性」一面,兩者始終統一在一個 有機的整體之中,不這樣認識事物就無法理解和說明為何事物既會產生變化而又不時統一。如果「差異」之間是平行的絕對平等,有如絕緣體,試間社會衝突何由發 生?歷史發展如何可能?難怪在西方已經有人嘲諷「新」字招牌的各色「左派」是「打左燈,向右轉」。

反對公營事業民營化,主張「產業民主」,看起來似乎頗符合「以民主方式改組生產」的社會主義原則(優質生產和民主化的內在聯繫),但是,關鍵問題在于主張 「產業民主」的人必須自問這是資本主義改良還是社會主義過渡?并非贊成維持公營事業反對民營化就等同社會主義,「產業民主」也并不表示取消生產資料私有 制。社會主義之所以為社會主義端在反資本主義是其起點也是終點,不同意這一點或忽視這一點就算不得社會主義,稱不上左派。說的明白一點,反民營化也好,產 業民主化也好,倘若不是以取消資本主義整個體制為出發點和終極目標,那就只能說是「形左實右」的冒牌貨。

還有一個問題須在此要多說兩句話,這就是「體制」問題,在台灣的工運中經常提到「反體制」或「不反體制」這類爭議,但是「體制」究竟何所指?始終沒有在工 運中釐清。一般所說「體制」,似乎是指既存的「行政建制」和「法定建制」而言,而不是指社會和經濟結構的「資本主義體制」。例如,在談到「全產總」應不應 該進入體制時,所說的「體制」就是指既存的「行政建制」,而非「資本主義體制」。因此,「全產總」縱使合法化而進入「行政建制」,并不表示它必然支持資本 主義,因為一個主張社會主義的集團仍撫妨以合法的身分遂行其反資本主義的目標,像勞動黨就是如此。

顯然,這有一個前提,這個集團或組織必須是反資本主義的,即必須是以社會主義為其宗旨,據此而言,如果要評論「全產總」是左派還是右派,并不是以它是否合 法化進入既存「法定體制」作衡量標準,而是以它的組織精神和方向是否主張社會主義來作衡量標準。同理,一個集團或組織的成員參選或從政,在涉及到是左派還 是右派問題時,其評價標準也是要視其所屬團體是否貢正主張社會主義而定。


統獨爭議問題


關于這個問題,在台灣工運中,就像在其它社會領域中一樣,從八○年代以來,始終是個糾纏不清,令人困擾不安的大問題。在工運團體中,有統派和獨派,也有不 統不獨派,但對廣大勞動群眾而言,大多數并不清楚統獨爭議,也不想介入這類爭議,而且毋寧說正因為他們不清楚這個爭議,所以都傾向「維持現狀」。從更深層 的切入來看這個問題,就不難查覺大多數人之所以傾向「維持現狀」,其實正揭示了廣大勞動群對統獨未定狀態的普遍憂慮和不安,而非毫無認知。所謂「維持現 狀」,說穿了,是不愿面對現實,想把問題無限期的拖延下去。這種群眾的集體心理狀態,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問題并不會因此就富然獲得解決,廣大勞動群眾置身統獨爭議之外的結果是,聽憑資產階級政黨(不論執政黨或反對黨)及知識份子階層在這個問題上牽著鼻 子走,而且在多數現狀下是被牽著朝分裂兩岸,即朝向台獨的道路走去。沿著台獨這條路走下去的危險性,并不僅僅在于可能會引發兩岸軍事衝突,更在于會將台灣 現行的資本主義體制益形鞏固,愈加不利于廣大的受薪勞動者,關于這一點,從最近二年台灣為了堅持同大陸對抗,不斷在經濟政策上犧牲勞工利益,巨額補助大資 本家,同時,花費大筆經費購置武器,收買邦交,卻不願省下經費擴大社會福利,就一目瞭然了。

我們揭示這些狀況,是要指出,台獨這條路其實就是圖利資本家階級(包括依附於資產階級的知識份子階層)的道路,必然是以不斷剝削廣大受薪階級為手段的道 路。而和平統一路線之所以符合台灣勞工階級的利益,是因為兩岸統一既是反對美、日帝國主義的民族解放鬥爭,又是反對資本家剝削勞工的階級解放鬥爭。

可是,會擔心現狀改變的,其實是資本家,而不是勞工,何況「一國兩制」,主張兩岸和平統一,并不是要改變所有的「現狀」,諸如一般勞工所在意的生活方式等 等,就沒必要改變,但是像目前這樣的勞資不平等關係,則有必要作某種程度的改變,而且由于兩岸統一所省下來的龐大軍費和外交費用,移作社會福利支巴,像目 前這樣巨大的貧富差距現象,也必然會隨之改變。同時,由于兩岸統一而自然消逝的統獨爭議,也將有助于廣大勞動者把勞資衝突的焦點對準資本主義體制本身,激 發工人階級意識的覺醒,從而使工人運動演進為工人階級運動。可以預見,一旦兩岸統一,兩岸的勞動大眾將會在同一階級的立場上相激相盪,互相學習,既有助于 大陸持續社會主義改革開放,不致右傾,也有助于導正台灣的惡質資本主義。換言之,和平統一之後的台灣社會要不要改變?如何改變?肯定是由勞動群眾來主導和 決定,而不可能是永遠不變的,而且這種改變可以想見會得到大陸勞動階級的支持,因為一旦台灣社會向左改變,也將有利于他們在大陸爭取更多屬于勞工的利益。


結語


以上所指出的四大方面的台灣工運路線問題,富然是從我們的立場、觀點和原則出發的,這沒有必要掩飾或否認,相反的,我們認為在這個從二十世紀邁向二十一世 紀的世紀之交,是到了該把各自的立場和觀點向廣大的勞動群眾交代清楚的時候了,也是必須展開工運路線的討論和尋求最有利于台灣勞動大眾出路的時候了。我們 相信「真理愈辯愈明」,而不是聽任各種岐見并存,繼續困惑廣大勞動者。我們相信廣大勞動者在弄清楚各種立場的真實內容以後,會作出符合他們自身根本利益的 工運發展路線的抉擇。

按照勞動人權協會出版的《1997-1998台灣勞動人權報告》掃錄

公元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
勞動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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